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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止网上作品展示中
剽窃行为的通告
为培养广大师生探索精神和创新能力,提高师生们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水平,活跃师生的业余文化生活,本溪市教育信息中心从2003年起,每学期都举办网上作品展示活动。在这两次网上作品展示中,我们发现有个别的作品是剽窃他人的作品,上交这样的作品既不道德,也不公平。为杜绝这种现象,我们将采取措施制止这种不良行为。
1、各县(区)、各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在创作作品的同时,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上交作品前学校要严格审查,并签署意见(盖章)。
2、在审查作品时,如果发现剽窃作品,将取消其参展资格,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3、从本次网上作品展示开始,凡已在网上发布的作品,如果发现是剽窃他人作品,除对其通报批评外,还将在本溪教育信息网公布剽窃者的姓名和单位,对其进行曝光。
4、广大师生及社会网友若发现网上作品展示中有剽窃的作品,可通过电子邮箱(yuchuanzhou@163.com)举报,也可以在本溪教育信息网bbs论坛上发表评论。
本溪市教育信息中心
200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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