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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3-2004学年度
下学期网上作品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各中小学校:

  为培养中小学师生探索精神和创新能力,提高广大师生使用现 代教育技术手段的水平,经市教育局批准,市教育信息中心将举办本溪市中小学"2003-2004学年度下学期网上作品展示活动"。通过这次活动,给广大中小学教师提供一个网络活动和作品展示的平台,展示自己在工作和学习过程中积累的成果。现将本次展示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探索与创新

  二、参加对象:全市中小学教师和中小学生

  三、项目设置

  教师展示项目:①经验论文 ②数码摄影 ③课件。
  学生展示项目:①作文 ②数码摄影 ③绘画(小学)、flash动画(中学)。
  其中,学生分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职专、中专)。

  四、数量及要求

  (一)市、县(区)直属学校的教师参加"经验论文"、"数码摄影"、"课件"作品的数量各为教师总数的2-3%;学生参加的"作文"、"数码摄影"、"绘画"和"flash动画"分别为每个班级一篇作品。
  (二)上报作品必须按照要求上报,不要出现一位作者或一个班级上报多个作品的情况。
  (三)参加展示的作品要以学校为单位用光盘的方式统一上报。其中教师的"经验论文"和学生的"作文"还要有书面材料
  (四)参展的作品中如有关学会(协会)获奖和有关刊物发表的,请注明有关情况。
  (五)乡镇学校和村小可自愿参加展示。

  五、展示方式

  通过本溪教育信息网(http://www.bxjyw.com)开设的"网上作品展示"专栏进行展示。

  六、上报时间

  (一)参加展示的作品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即可上报,先上报的作品先在本溪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展示。
  (二)教师经验论文和学生作文上报的截止日期为4月20日,其它作品上报截止日期为5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作品的审查

  各学校上报时要填写登记表,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要求各学校对参加展示的作品要严格审查,坚决杜绝盗版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作品参加本次活动

  八、作品的使用

  凡报送的作品在送达后,即视为作者同意本溪教育信息中心拥有该作品的使用权。信息中心将选用其中部分作品长期存放在 "本溪教育信息网"上,供广大中小学师生观摩、学习和使用。

  九、奖项设置

  本次展示活动将在各个展示项目中分别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并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获奖名单在本溪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请各县(区)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及局属各学校结合本地区和本单位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实际积极鼓励和引导广大师生参加本次"网上作品展示活动"。

    联系人:高雪红 

    电  话:总机3240500  3240600  转806

               本溪市教育信息中心

              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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